住院病人須知
入院程序
青山醫院主要為新界西區居民提供精神科住院服務。本院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接收自願或非自願入院之病人。病人住院主要經由以下途徑安排:
- 精神科門診
- 急症室
除了提供精神健康條例的相關文件,病人辦理入院手續時,須出示以下証明文件:
入院者 | 証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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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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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居民《十一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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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港居民而配偶是本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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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港出生《十一歲以下》而父或母為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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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現職或已退休僱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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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或已退休公務員或其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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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公共援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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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須知
- 住院其間,病人請勿攜帶以下物品:
- 貴重物品如首飾、大量金錢
- 任何危險物品如玻璃、利器、繩索、藥物、火柴、火機等
- 為確保病人安全,病人入院後請勿擅自離開病房。如需外出,請與病房護士或職員聯絡。
- 無線電話可能影響醫療器材的運作,在病房及指定範圍內請關上無線電話。
- 醫院範圍內,嚴禁吸煙。
- 為免影響留醫人士,病房範圍內請勿攝影。
- 病人或其家屬切勿將賞金或禮物餽贈醫院員工。
探病須知
- 每位病人每次最多兩名訪客逗留在病房內;
- 醫院範圍內不可錄像、錄音與攝影;
- 不可將任何藥品、香煙、火機、酒精類飲品或危險物品給予病人;
- 未經院方許可,不可將文件給予病者簽署;
- 如欲了解病情,請聯絡醫護人員或安排約見醫生;
- 若訪客攜同十二歲以下小童探病,請先通知病房職員作出安排;
- 請遵守醫院感染控制措施;
- 醫院範圍內,嚴禁吸煙。
出院須知
轉院手續
醫院管理局是透過醫院聯網向病人提供服務。醫生會視乎病情進展及需要,安排病人轉往普通科或復康醫院繼續治療。
出院手續
病人出院時,由病房職員或當值護士辦理相關手續。
遇有經濟困難,可透過病房護士與醫院社工聯絡,以作安排。
意見表達
您的寶貴意見有助我們不斷改善服務質素,如病人或其家屬對醫院服務有任何意見,請致電病人聯絡主任,電話:2456 7007。
服務收費
繳費處資料
地址: | 新界屯門青松觀路 15 號青山醫院 D 座匯智樓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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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456 7330 |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 |
上午 8:45 - 下午 1:00 上午 2:00 - 下午 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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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 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