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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須知

住院病人須知

入院手續

病人請往醫院入院登記處辦理有關入院手續,並提供以下文件:

1. 証明文件

入院者 証明文件
本港居民 ● 香港身份証或護照
本港居民《十一歲以下》 ● 香港出生証明書
● 父或母之身份証
非本港居民而配偶是本港居民 ● 配偶之香港身份証
● 結婚証明書
● 本人有效之通行証
非本港出生《十一歲以下》而父或母為香港居民 ● 出生証明文件《列明父或母之姓名》
● 父或母之身份証
● 醫管局職員或其家屬
退休醫管局職員或其家屬 ● 香港身份証
公務員或其家屬 ● T.R.Y.447 或退休公務員咭
● 香港身份証
領取公共援助者 ● 有效醫療費用豁免証明書
● 香港身份証

住院需知

  • 住院其間,病人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如首飾、大量金錢等。
  • 為確保病人安全,病人入院後請勿擅自離開病房。如需外出,請與病房護士或職員聯絡。否則,一切後果由病人自負。
  • 如欲了解病情,病人直系親屬可透過病房當值護士約見醫生。
  • 無線電話可能影響醫療器材的運作,在病房及指定範 圍內請關上無線電話。
  • 醫院範圍內,嚴禁吸煙。
  • 為免影響留醫人士,病房範圍內請勿攝影。
  • 病人或其家屬切勿將賞金或禮物餽贈醫院員工。如遇員工因執行職責時,要求索取金錢或禮物,應立即向醫院行政總監或行政事務經理或廉政公署舉報。
  • 醫院的探病時間各有不同,詳情請向醫院職員詢間。請勿攜帶十二歲以下小童進入病房。

出院需知

轉院手續

醫院管理局是透過醫院聯網向病人提供服務。醫生會視乎病情進展,安排病人轉往復康醫院繼續治療。

出院手續

病人請與病房文員或當值護士辦理出院手續。

如病人經濟有困難,可與病房護士或醫院社工聯絡,以作安排。

意見

您的寶貴意見能助我們不斷改善服務質素,如病者或其家屬對醫院服務有任何意見,請向病人聯絡主任、病房經理或醫院行政總監聯絡。

收費表

公立醫院服務收費

繳費處資料

主座繳費處

地址: 新界屯門青松觀路 23 號屯門醫院主座地下
電話: 2468 5353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 8:45 - 下午 7:00
星期六 上午 8:45 - 下午 1:00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上午 9:00 - 下午 1:00

康復大樓繳費處

地址: 新界屯門青松觀路 23 號屯門醫院康復大樓 2 樓
電話: 3767 7327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 8:45 - 下午 5:00
星期六 上午 8:45 - 下午 12:00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