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須知
入院手續
病人請往醫院入院登記處辦理有關入院手續,並提供以下文件:
1. 証明文件
入院者 | 証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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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居民 |
● 香港身份証或護照 |
本港居民《十一歲以下》 |
● 香港出生証明書 ● 父或母之身份証 |
非本港居民而配偶是本港居民 |
● 配偶之香港身份証 ● 結婚証明書 ● 本人有效之通行証 |
非本港出生《十一歲以下》而父或母為香港居民 |
● 出生証明文件《列明父或母之姓名》 ● 父或母之身份証 ● 醫管局職員或其家屬 |
退休醫管局職員或其家屬 |
● 香港身份証 |
公務員或其家屬 |
● T.R.Y.447 或退休公務員咭 ● 香港身份証 |
領取公共援助者 |
● 有效醫療費用豁免証明書 ● 香港身份証 |
2. 入院紙
住院需知
- 住院其間,病人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如首飾、大量金錢等。
- 為確保病人安全,病人入院後請勿擅自離開病房。如需外出,請與病房護士或職員聯絡。否則,一切後果由病人自負。
- 如欲了解病情,病人直系親屬可透過病房當值護士約見醫生。
- 無線電話可能影響醫療器材的運作,在病房及指定範 圍內請關上無線電話。
- 醫院範圍內,嚴禁吸煙。
- 為免影響留醫人士,病房範圍內請勿攝影。
- 病人或其家屬切勿將賞金或禮物餽贈醫院員工。如遇員工因執行職責時,要求索取金錢或禮物,應立即向醫院行政總監或行政事務經理或廉政公署舉報。
- 醫院的探病時間各有不同,詳情請向醫院職員詢間。請勿攜帶十二歲以下小童進入病房。
出院需知
轉院手續
醫院管理局是透過醫院聯網向病人提供服務。醫生會視乎病情進展,安排病人轉往復康醫院繼續治療。
出院手續
病人請與病房文員或當值護士辦理出院手續。
如病人經濟有困難,可與病房護士或醫院社工聯絡,以作安排。
意見
您的寶貴意見能助我們不斷改善服務質素,如病者或其家屬對醫院服務有任何意見,請向病人聯絡主任、病房經理或醫院行政總監聯絡。
收費表
繳費處資料
地址: | 新界元朗坳頭博愛醫院閣樓繳費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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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486 8540 |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 | 上午 8:45 - 下午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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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上午 8:45 - 下午 12:30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