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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及訪客
入院程序及須知
入院程序 (一般性或非急症)
一般性入院是由本院各臨床部門安排。
安排入院之診症部門會給予入院者 「入院通知書」,其中列明入院日期、時間、入院病房及特別指引(如適用)。
入院者只需按照「入院通知書」上所指示的有關部門報到。
入院程序 (經急症室留院)
病人經急症科醫生診治後,如病情須留院作進一步之治療,病人會被安排辦理入院登記手續。
病人須出示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便辦理入院手續。
經私家醫生轉介病人到本院急症室求診,本院會視乎病人臨床情況,以決定是否安排病人入院接受進一步診治。
入院須知 (繁體) (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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