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須知
| 注意事項 |
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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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費(港幣)
| 服務 | 符合資格人士 (生效日期: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
非符合資格人士 (生效日期: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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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服務 | 每日200元 | 每日3,100元 (另按金31,000元 須於入院登記時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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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科門診 (包括專職醫療服務) |
每次診症250元, 每種處方藥物收費20元 (以4星期為收費單位) |
每次診症850元, 每種處方藥物收費90元 (以4星期為收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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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敷藥及注射 | 每次50元 | 每次250元 | |
| 精神科日間醫院 | 免費 | 每次1,800元 | |
| 精神科社康護理 | 免費 | 每次2,000元 | |
| 精神科社區專職醫療服務 | 免費 | 每次2,000元 | |
| 病理檢驗服務 (適用於專科門診) |
基礎項目 | 免費 | 每種服務400元 |
| 進階項目 | 每種服務50元 | 每種服務800元 | |
| 高端項目 | 每種服務200元 | 每種服務16,100元 | |
| 非緊急放射科服務 | 基礎項目 | 免費 | 每種服務400元 |
| 進階項目 | 每種服務250元 | 每種服務1,600元 | |
| 高端項目 | 每種服務500元 | 每種服務4,700元 | |
- 服務收費以憲報為準。 其他不在特定臨床情況下使用的專用藥物或不屬名冊內的藥物,則需由病人自費購用。
- 下述類別的病人,才有資格按照適用於「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率繳費:
-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 身為香港居民的十一歲以下兒童;或
-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認可的其他人士。
上述類別以外的人士將被定義為「非符合資格人士」。
- 醫管局僱員/公務員及其合資格之親屬,請向繳費處櫃枱職員表明他們合資格享有公務員或醫管局醫療及牙科福利(下稱有關福利)及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核,職員便會透過資格核證系統核實其資格。
- 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或獲減免醫療費用之人士,請向繳費處櫃枱職員表明他們是受惠人或出示醫療費用減免證明書之正本及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供繳費處櫃枱職員透過聯機查詢系統核實其資格及登記。
- 病人如有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而需申請減免醫療費用,請於辦公時間內聯絡駐院醫務社工(地址:M座5樓)。
- 繳費處位於LM座1樓
繳費處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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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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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 |
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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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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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二時至下午六時(星期五) |
查詢電話:2959 8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