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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過程及病人須知



出院手續

病人於辦公時間內出院,必須留意下列事項:

  1. 請小心保管病房護士所給予之覆診咭,並依照覆診日期、時間及地點,前往覆診。
     
  2. 病人出院前請先由親屬或病房職員陪同取回所有暫存於醫院之個人財物及身份證等。(在LM座1樓)
     
  3. 帶同出院表格HA 412 (Rev. 2019) 往繳費處繳交院費(在LM座1樓)。
     
  4. 攜同繳交院費後經繳費處蓋印之藥單,往藥房取藥(在LM座地下)。
     
  5. 如果病人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出院,請向病房護士查詢,以便另行安排離院手續。

 

入院及出院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