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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 利 沙 伯 、 明 愛 及 屯 門 醫 院 獲 國 際 認 證
 

醫管 局 於 2009 年 開 展 「 醫 院 認 證 先 導 計 劃 」 , 共 有 五 間 公 立 醫 院 參 與 , 繼 上 次 報 道 東 區 尤 德 夫 人 那 打 素 醫 院 在 去 年 九 月 取 得 認 證 後 , 伊 利 沙 伯 醫 院 、 明 愛 醫 院 及 屯 門 醫 院 已 先 後 經 過 「 澳 洲 醫 療 服 務 標 準 委 員 會 」(ACHS) 認 證 評 核 , 取 得 為 期 四 年 的 認 證 , 另 外 一 間 參 與 計 劃 的 公 立 醫 院 為 瑪 麗 醫 院 , 預 計 亦 會 於 短 期 內 可 正 式 公 布 考 核 結 果 。

伊 利 沙 伯 醫 院 共 取 得 三 項 「 優 異 級 別 」 的 佳 績 , 分 別 為 : ( 一 ) 為 服 務 使 用 者 / 病 人 提 供 充 分 協 調 和 具 效 率 的 持 續 醫 療 服 務 ; ( 二 ) 設 有 醫 療 事 故 、 投 訴 和 意 見 管 理 系 統 , 改 進 服 務 ; ( 三 ) 有 效 管 理 機 構 外 判 服 務 , 以 提 供 最 佳 服 務 。

對 於 伊 院 上 下 五 千 名 員 工 的 支 持 和 貢 獻 , 伊 利 沙 伯 醫 院 行 政 總 監 熊 志 添 醫 生 表 示 由 衷 感 謝 。 他 說 : 「 醫 療 服 務 已 演 變 成 跨 部 門 、 跨 專 科 的 團 隊 協 作 , 各 部 門 和 專 科 需 要 互 相 攜 手 才 可 改 善 整 體 服 務 , 取 得 更 美 好 的 成 果 。 」

明 愛 醫 院 在 考 核 中 同 樣 取 得 三 項 「 優 異 級 別 」 , 分 別 為 : ( 一 ) 對 臨 終 病 人 及 死 者 的 照 顧 ; ( 二 ) 推 行 預 防 跌 倒 計 劃 , 將 跌 倒 和 受 傷 的 發 生 機 會 減 至 最 低 ; ( 三 ) 有 效 管 理 機 構 外 判 服 務 , 以 提 供 最 佳 服 務 。

明 愛 醫 院 醫 院 行 政 總 監 馬 學 章 醫 生 表 示 : 「 ACHS 讚 揚 明 愛 醫 院 在 提 供 優 質 醫 護 服 務 方 面 的 卓 越 表 現 , 同 時 亦 高 度 評 價 醫 院 員 工 確 保 病 人 安 全 的 意 識 和 承 擔 。 在 認 證 評 核 過 程 中 , 醫 院 亦 充 分 展 現 透 過 持 續 改 善 質 素 以 強 化 病 人 安 全 和 服 務 的 文 化 。 」

屯 門 醫 院 的 認 證 評 核 , 在 屯 門 醫 院 在 臨 床 、 支 援 及 機 構 行 政 三 個 評 審 範 圍 , 合 共 四 十 五 項 評 審 準 則 中 , 共 取 得 十 三 項 「 優 異 級 別 」 的 佳 績 , 包 括 有 「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要 評 估 所 提 供 的 醫 療 服 務 , 及 在 合 適 的 情 況 下 與 服 務 使 用 者 / 病 人 和 照 顧 者 共 同 評 估 該 服 務 」 、 「 市 民 能 接 觸 到 切 合 需 要 的 醫 療 服 務 和 相 關 資 訊 」 、 「 機 構 致 力 促 進 服 務 使 用 者 / 病 人 、 員 工 和 社 區 的 健 康 和 福 祉 」 等 。

屯 門 醫 院 行 政 總 監 盧 志 遠 醫 生 表 示 : 「 參 與 醫 院 認 證 計 劃 , 相 信 是 屯 院 自 1990 年 創 院 以 來 最 大 的 跨 部 門 和 跨 專 科 的 團 隊 合 作 工 程 。 整 個 過 程 充 分 展 現 大 家 不 分 你 我 和 合 作 無 間 的 團 隊 精 神 。 這 次 卓 越 的 表 現 , 亦 有 賴 醫 院 管 理 局 的 支 持 和 院 內 員 工 對 持 續 改 善 質 素 的 信 念 及 優 化 現 有 服 務 的 決 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