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水

咳水,俗稱「MB」、「B仔」,是一種容易在普通藥房購買得到的成藥,藥學上的正式用途為止咳,收鼻水,改善傷風症狀。但這亦是濫藥者常用的毒品之一,如果服用份量或次數多於醫生建議,又或是不為治病用途而服用,原則上已算是濫用咳水。

1. 咳水的成份是甚麼 ?

市面上咳水種類繁多,有時候甚至為藥房非法自行調配而成,所以實際成份和其含量往往有不少差異。但主要包括以下三種物質:

  • 可待因:這是一種鴉片類藥物,作用為壓抑咳嗽。
  • 麻黃素:結構上與冰毒類似,能夠舒張氣管,減少鼻塞。
  • 抗組織胺:抗敏感藥的主要成份,用作減少鼻水分泌。

2. 為甚麼咳水會被濫用 ?

咳水含有的麻黃素,由於結構上與冰毒類似,所以它同樣能產生興奮劑的效果,例如快感,變得健談和精神奕奕,令濫藥者誤以為自己變得善於交際,自信滿滿。另外由於可待因屬鴉片類藥物,固此也會造成身心上的成癮現象。為了維持興奮效果,或者減低脫癮造成的不安和不適,濫藥者往往會越飲越多,身不由己。

3. 濫用咳水對身心有甚麼害處 ?

最常見的害處是口腔衛生惡劣,由於咳水含有大量糖漿兼會減少口水分泌,容易造成嚴重蛀牙和口臭,十分影響儀容和社交。大量服用咳水,會令人焦慮不安,心律失常,並在部份人身上產生類近思覺失調的精神失常,例如幻覺,妄想,胡言亂語,行為怪異等。部份的精神失常個案會演變成精神病,並不會因停止濫藥而消除。

產生成癮現象後,濫藥者將失去身心自由,必須不斷飲咳水才能壓制令人十分痛苦的脫癮現象,否則便要忍受長達數星期的失眠,焦躁,身體不適。

4. 濫用咳水是否違法 ?

雖然咳水容易從一般藥房購得,但其中的成份如可待因和右甲嗎喃,其實在法律上屬於第一類毒藥,非法管有(例如沒有醫生處方)即屬違法。

(感謝青山醫院精神健康學院 董梓光醫生編輯本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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