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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病人資料

申請醫療報告/病人資料須知

  1. 申請人須取得病人/病人合法監護人的同意書或授權書,方可申請有關病人的醫療報告/病人資料。
  2. 申請人須取得病人父 / 母 / 監護人同意書方可申請十八歲以下病人的醫療報告/病人資料。
  3. 如病人已經去世,則須有病人的委託人之同意,方可申請醫療報告/病人資料。
  4. 如有需要,申請人,病人及有關人士等須出示有關証明文件及呈交文件副本,以核實身份,例如:
    - 香港身份証
    - 結婚証明書
    - 出生証明書或法定管養權証明書 (若病人在十八歲以下)
    - 遺囑認證或遺產承辦書 (若病人身故)
  5. 申請人須註明所需資料的專科部門及所有有關病人接受本院治療的資料,包括日期、診症及住院收據、覆診咭等。
  6. 如申請醫療報告是作為賠償用途,請附上有關表格。惟醫生可以書面形式或所提供之表格完成醫療報告。
  7. 所有文件/申請表格一經修改,病人須在修改部份加簽。
  8. 根據醫院管理局指引,每份醫療報告/每個專科最低收費為港幣$895,最高收費為$3580。申請一般病人資料(死亡日期證明、出入院日期證明、出生日期及時間、到診日期、醫生證明書副本),每份收費為港幣$230。其他特別報告收費,請向本處職員查詢。
  9. 申請人士在遞交申請表時,須即時繳交所需費用。申請醫療報告則須繳交最低手續費$895。支票付款者,請用劃線形式, 收款人應為「醫院管理局」。
  10. 如未能呈交病人/病人的授權人之同意書或出示有關証明文件正、副本及繳交費用前,有關之申請將不獲處理。
  11. 一經申請,所付的一切費用,概不發還。
  12. 所有醫療報告/病人資料均用英文書寫。而本院提供的資料將截至申請當日為止或由負責填寫醫療報告的醫生決定。
  13. 每份醫療報告/病人資料需時大約八星期完成。如對報告有修正的要求,必須交回報告之正本。惟報告能否修正,將由本院及醫生作最後決定。
  14. 本院發出之醫療報告/病人資料,會以掛號形式郵寄予申請人。如有特別要求,請在申請時註明。
  15. 郵寄申請及查詢
    地址: 新界沙田亞公角山路十七號,行政部,白普理寧養中心
    辨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午膳時間:下午一時至二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查詢電話: (852) 2645 8895
    傳真號碼: (852) 2637 4111

    親臨辦理
    地址: 新界沙田亞公角山路十七號,地下接待處
    辨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午膳時間:下午一時至下午二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備註: 申請醫療報告時所提交的同意書/授權書必須為「正本」或「已確認為正本之影印本」。

更新日期: 9/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