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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門診

預約及應診須知 – 精神科

精神科門診預約處

地址 新界大埔全安路十一號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F座地下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
                     下午一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新症預約手續

求診人士須親臨本院專科門診預約處(F座地下)辦理新症預約手續。兒童及青少年求診人士,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臨本院專科門診預約。

預約所須文件:
1.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如香港出生證明書及香港身份證)
2. 由本地註冊醫生在最近三個月內簽發的醫生轉介信
3. 住址資料 (最近六個月內發出的)

所有新症排期,會由護士進行評估和提供護理服務,為確保病人的病情得到適當處理,門診會參考介紹信上所描述的病情及護士評估結果,為病人安排適當的診期。


舊症預約手續

應診後,醫生會為病人安排下次覆診日期。


更改或取消覆診日期

如病人未能依時應診,請在辦公時間內致電以下熱線更改覆診日期。
專科門診 電話熱線號碼
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 2689 3262
成人及老人精神科 2689 3070

缺席應診

如病人缺席應診,護士會根據其分流類別處理。逾期者需出示新的醫生轉介信,重新辦理預約覆診日期。


就診當日

請依照「覆診預約便條」上註明的覆診日期和時間,前往本院繳費處(A 座地下)或使用自助繳費站(F 座地下)或使用HA Go 辦理繳費手續,遲到超過三十分鐘的病人需另約新的診期。

每次應診,病人需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香港出生證明書(兒童及青少年)以便核對病人身份。另外,病人亦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如綜援紙以確定其豁免收費資格。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病人或需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費用。本院恕不辦理事後退款。

新症病人需於首次應診出示醫生轉介信。


就診後的藥物問題

病人應依照標籤指示服用及儲存藥物。如在下一次覆診前藥物不足,可致電所屬的專科診所作安排。如服藥後感到不適,應帶同藥袋立即往就近的急症室或診所求診。如有需要,可致電或到所屬的專科診所求助。


非緊急救護車服務

有需要病人可向專科門診或病房職員提出申請。如經醫護人員評估符合使用條件,可獲免費安排非緊急救護車接送,往返住所及本院。


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下的安排

當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專科門診部將會暫停服務。本院將會個別通知病人新的覆診日期。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