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約章
病人約章 - 第一部份
病人的權利
醫治權
得到符合現時認可標準的醫療服務
知情權
知道醫院能提的醫療服務及有關收費
清楚知道病情、診斷結果、病情發展和治療計劃,包括風險和其他可行的療法
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功效及可能產的副作用
知道有關病情及治療方面的資料
選擇權
接受或拒絕任何藥物、檢查或治療,並得悉該決定可能引致的後果
選擇是否參與醫學研究計劃
徵詢其他醫生意見
私隱及申訴權
擁有私隱權及個人尊嚴,並在宗教信仰和文化信念方面獲得尊重
把病情資料保密
透過醫管局提供的渠道作投訴,並得到迅速及公平處理
病人約章 - 第二部份
病人的責任
責任
詳細向醫護人員交代目前的健康狀況、過往病歷資料、過敏情況及其他有關詳情
遵守醫院訂立的病人守則,顧及其他病人及醫護人員的權利
遵從醫生提出及雙方同意的治療計劃及有關指示
準時應診,如未能依期赴診應盡早通知醫院或診所
不應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不正確的資料、收據或病假證明書
不應浪費醫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