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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程序 (一般性或非急症)

  1. 預約入院是由本院各診症部門安排。
  2. 安排入院的診症部門會向病人發出「入院便條」。便條上列明入院日期、時間、入院病房及有關指引。
  3. 病人請按照 「入院便條」上的指示,前往本院A座地下入院處或有關病房辦理入院手續。
  4. 辦理入院手續時請出示下列文件:
    1. 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2. 十一歲以下的病人,請出示香港出世紙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 如病人為出生後42日內的新生嬰兒而並未領取出世紙,請出示針卡及母親的有效香港身份證;
    4. 六個月內的住址證明(如電費單);
    5. 其他證明文件(如綜援紙)。
  5. 預約入院人士請注意:
    由2009年5月1日起,如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將不獲辦理入院手續。
  6. 如欲取消預約,請於入院處辦公時間內致電2689 2040。
  7. 更多有關入院的資訊,請參閱以下資料單張:
    1. 入院須知 ( | )
    2. 病人約章 ( | )
    3. 訪客攜來食物須知 ( | )

入院處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
上午七時三十分至正午十二時
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四時

星期六 : 上午八時至正午十二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休息

備註:

於非入院處辦公時間,請到本院C座地下急症室登記處辦理入院登記手續。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