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程序 (一般性或非急症)
- 預約入院是由本院各診症部門安排。
- 安排入院的診症部門會向病人發出「入院便條」。便條上列明入院日期、時間、入院病房及有關指引。
- 病人請按照 「入院便條」上的指示,前往本院A座地下入院處或有關病房辦理入院手續。
- 辦理入院手續時請出示下列文件:
- 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 十一歲以下的病人,請出示香港出世紙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 如病人為出生後42日內的新生嬰兒而並未領取出世紙,請出示針卡及母親的有效香港身份證;
- 六個月內的住址證明(如電費單);
- 其他證明文件(如綜援紙)。
- 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 預約入院人士請注意:
由2009年5月1日起,如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將不獲辦理入院手續。 - 如欲取消預約,請於入院處辦公時間內致電2689 2040。
- 更多有關入院的資訊,請參閱以下資料單張:
入院處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
上午七時三十分至正午十二時
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四時
星期六 : 上午八時至正午十二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休息
備註:
於非入院處辦公時間,請到本院C座地下急症室登記處辦理入院登記手續。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