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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

醫院管理局設有非緊急救護車,為入院、轉院、出院及到專科門診覆診的病人提供點對點運送服務。 

 

服務對象

行動不便(需臥床、使用輪椅而住所無升降機、年老獨居及需使用步行輔助器等)或有精神或感官障礙(如視障而出院時沒有親友協助)而未能使用公共巴士、的士、長者院舍車輛、復康巴士等交通工具的病人。

 

申請程序

有需要病人可向專科門診或病房職員提出申請。如經醫護人員評估符合上述使用條件,可獲免費安排非緊急救護車接送,往返住所及本院。

  非緊急救護車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