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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診症預約程序

精神科門診預約

其他新症預約安排

  • 預約診期可親身或由親友代辦, 預約登記時必須出示 i)有效之醫生介紹信, ii)身份證明文件-病者身份證(或副本)或兒童病者之出世紙(或副本)及(iii)印有病者英文地址之文件,如水,電費單。
    如有特別原因未能親身或由親友前往辦理,請與專科預約處職員聯絡 (電話 2683 7523),以提供協助。
  • 基於求診人數眾多,為確保病者的病情得到適當處理,診所會參考介紹信上所描述的病情而為病者安排適當的診期。
  • 介紹信之有效期為三個月, 詳情請參閱部門的服務簡介或向有關職員查詢。
  • 若沒有依期赴約,病者必須出示新的醫生介紹信重新排期。
  • 如在不同專科初次應診,病者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証明文件正本,以便處理繳費手續。

服務時間如下 :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