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健康專欄《保健至專》- 精神病康復者勿停藥

在精神病康復的概念中,很多人誤解「藥物治療」的角色,大家常以為當康復後,病人便可停藥。然而,於精神病而言,即使病徵完全消退,病人回復正常狀態,且能應付日常工作和生活,精神科醫生仍會建議其持續接受藥物治療一段時間,因為即使同一種藥物,在治療中的不同階段,亦會起不同的作用。

精神科藥物能促進腦部受損部位修復,糾正腦部化學物質失衡。隨大腦受損部位功能恢復,病徵便會消退。但由於遺傳基因在腦部某些部位所引起的脆弱性仍然存在,而且上次病發的壓力來源很多時會重現,這兩個因素均會構成再次病發的風險。故持續藥物治療可提供保障,鞏固康復進度,減低復發風險。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採取一些保護措施,以維持健康狀態。例如皮膚較易曬傷的人士,每次作戶外活動時,都會塗搽防曬用品;部分人因容易涼,故每次進入商場或戲院時都會加穿一件外套。以上情況就如持續藥物治療以防止精神病復發一樣。

青山醫院精神健康學院崔永豪醫生

(轉載自星島日報 | 保健至專 2012-12-31)